人生禀一气,自微而至著。
不问富与贫,不论新与故。
自有形影初,我便相亲附。
二子既有言,我宁无一语。
汝形未生时,影复在何处。
偶与我有缘,同生复同住。
幸我所依人,造理仍知数。
身虽未溘然,已办周身具。
得酒即忘怀,宁复顾毁誉。
醒即看云眠,目送孤鸿去。
我亦得安闲,不忧还不惧。
说与二子知,莫为身外虑。
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田市吴桥村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两淮抗金失利,主和派为求偏安一隅,纷纷主张对金退让。吴芾力排众议,建议高宗亲征,驻跸建康(今南京),“以系中原之望”。隆兴元年(1163),升礼部十郎。二年十一月,任敷文阁直学士临安知府,十二月,复威吏部侍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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