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公行古道,出处尽堪书。
俯仰端无负,初终总一如。
粤从为剧邑,平步上亨衢。
正色主风宪,弹劾靡亲疏。
故虽频补外,直性不可纡。
召还方进用,谓当推绪余。
一朝忽撄疾,力请归旧居。
竟化辽东鹤,不作北溟鱼。
哀哉名世士,天胡赋分拘。
有子传衣钵,无钱治室庐。
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田市吴桥村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两淮抗金失利,主和派为求偏安一隅,纷纷主张对金退让。吴芾力排众议,建议高宗亲征,驻跸建康(今南京),“以系中原之望”。隆兴元年(1163),升礼部十郎。二年十一月,任敷文阁直学士临安知府,十二月,复威吏部侍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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